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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读荐书第30期
悲伤与理智
—著=约瑟夫·布罗茨基译=刘文飞—
编辑=楚旂
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,其次才是伦理的生物,人类是艺术的副产品。
——约瑟夫·布罗茨基
读布罗茨基的散文,如推开一扇窗子——清风扑面:散文,原来可以这样以独到的、非成语化的诗性语言来写,原来能够这样自由得“形散也可神散”、“卒章无须显志”地写,原来必须这样从个人经验起飞、凌空、运动、抵达广大世界地写。约瑟夫·布罗茨基流放诗人●约瑟夫·布罗茨基(JosephBrodsky,~)
苏裔美籍诗人
布罗茨基年5月24日生于列宁格勒(今圣彼得堡)的一个犹太人家庭,父亲是海军博物馆的摄影师,母亲是一位会计。天性敏感的他由于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而主动疏离周围现实,并在八年级时主动退学,从此走向“人间”,做过包括工厂铣工、天平间整容师、澡堂锅炉工、灯塔守护人、地质勘探队员等在内的多种工作。
▲拉脱维亚里加歌手叶莲娜·芙罗洛娃以布罗茨基的诗歌《LittleSonnet》为文本创作的歌谣《小小十四行》
布罗茨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开始写诗,并大量阅读俄语诗歌,用他自己的话说在两三年内“通读了”俄国大诗人的所有作品,与此同时他自学英语和波兰语,开始翻译外国诗歌。由于在地下文学杂志上发表诗作以及与外国人来往,布罗茨基受到克格勃的监视。一九六四年,布罗茨基因“不劳而获罪”被起诉,判处五年刑期,被流放至苏联北疆的诺连斯卡亚村。后经阿赫马托娃、楚科夫斯基、帕乌斯托夫斯基、萨特等文化名人的斡旋,他在一年半后获释。
年,布罗茨基被苏联当局变相驱逐出境,他在维也纳受到奥登等人关照,之后移居美国,先后在美国多所大学执教,并于一九七七年加入美国国籍。年,约瑟夫·布罗茨基的作品凭借其“超越时空限制,无论在文学上及敏感问题方面,都充分显示出他广阔的思想和浓郁的诗意”而以美国公民身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但他在大多数场合仍一直被冠以“俄语诗人”之称谓。他在流亡西方后始终坚持用俄语写诗,并被视为二十世纪后半期最重要的俄语诗人,甚至是“第一俄语诗人”。
悲伤与理智天鹅之歌《悲伤与理智》约瑟夫·布罗茨基
[译]刘文飞
上海译文出版社布罗茨基虽然是一位伟大的俄语诗人,但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英文散文家。《悲伤与理智》一书是布罗茨基继《小于一》后的另一本重量级英文散文集,共收入散文二十一篇,这些散文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:即回忆录和旅行记,演说和讲稿,公开信和悼文等。
《悲伤与理智》中的《一件收藏》(CollectorsItem)曾入选“一九九三年全美最佳散文”,《向马可?奥勒留致敬》(HomagetoMarcusAurelius)曾入选“一九九五年全美最佳散文”。在最后的《悼斯蒂芬?斯彭德》一文末尾,布罗茨基标明了该文的完稿时间,即“年8月10日”,而后不到半年,布罗茨基也离开了人世,《悲伤与理智》因此也就成了布罗茨基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散文集,是布罗茨基散文写作、乃至其整个创作的“天鹅之歌”。
诗歌是我们语言和进化的灯塔诗歌是语言的最高形式
是我们整个物种的目标
在《悲伤与理智》一书中,布罗茨基对弗罗斯特、哈代和里尔克展开长篇大论,关于这三位诗人某一首诗(弗罗斯特的《家葬》〈HomeBurial〉和里尔克的《俄耳甫斯。欧律狄刻。赫尔墨斯》)或某几首诗作(哈代的《黑暗中的画眉》〈TheDarkingThrush〉、《两者相会》〈TheConvergenceoftheTwain〉、《你最后一次乘车》〈YourLastDrive〉和《身后》〈Afterwards〉等四首诗)的解读竟然长达数十页,洋洋数万言,这三篇文章加起来便占据了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。
借助《悲伤与理智》,布罗茨基通过诗性散文的写作,实现了对诗歌和散文这两种文体间的分野甚或对峙的跨越,使得散文成为表达其诗性情感和诗歌美学的主要方式之一。
以诗载文撷英悲伤与理智▲
罗伯特·弗罗斯特
美国诗人,四次普利策奖得主
《悲伤与理智》一文,原题为“OnGriefandReason”,首次发表于《纽约客》年9月26日刊上,主要探讨了布罗茨基对弗罗斯特诗歌的看法。
让我们来看一看这首《步入》。
步入
COMEIN
这是一首短音步的短诗。实际上,它是三音步和双音步、抑抑扬格与抑扬格的混成体。一般而言,谣曲的主题多半是流血和复仇。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的。格律给出许多暗示。现在,让我们逐行看一下这首诗。
我来到树林边缘,
AsIcametotheedgeofthewoods,
这一句非常简单,它提供了信息,表明了对象,确定了格律。从表面上看,这一行很单纯,你们怎么看呢?是的,是这样的,除了“树林”二字。“树林”会使人产生怀疑,而这个“边缘”也同样使人疑惑。诗歌就像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夫人,其中的每个字眼实际上都带着诸多典故和联想。自十四世纪以来,树林就一直散发着浓重的“幽暗森林”的味道,你们一定记得,这片“森林”曾把《神曲》的作者引向何方。无论如何,当一名二十世纪诗人以发现自己站在树林边作为一首诗的开头,这里面就有一定的危险成分,或至少有一种危险的暗示。“边缘”就其本身的含义而言,是相当锋利的。
画眉的音乐——听!
Thrushmusic—hark!
还有什么能比这个过时的、维多利亚式的、仙女神话般的“hark”更平淡无味的吗?“听”字确实应当属于哈代的某首诗,或是一首谣曲中;或是出现在一首叠韵诗中,那就更妙了。这个词暗示了一种不会表达任何不幸的遣词造句水准。这首诗将以一种舒服的、悦耳的方式继续下去。但这只是个圈套,就像以下两行所表明的那样。这只是弗罗斯特硬塞进两行诗中的一个阐释。突然,诗锋一转,词汇和音区以一种不适当的、平淡无味的、不悦耳的、非维多利亚式的风格发生了变化:
此刻林外若是黄昏,
林中就是暗影。
Nowifitwasduskoutside,
Insideitwasdark.
“此刻”一词为想象留下的空间很小。此外,你们会发现,“听”(hark)和“暗影”(dark)是押韵的。“暗影”就是“林中”的状态,它并不仅仅暗指树林,因为逗号使“林中”与第三行的“林外”构成了尖锐的对峙,而且这一对峙是在第四行中出现的,这就使得语气更为强烈了。更不用说,这一对峙仅仅表现为两个字母的替换,即在d和k之间用ar替换了us。元音实际上还是同一个。
第四行隐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。这与重音的分布有关——它与前两行的重音分布有所不同。本诗节在这一行中可以说是突然收尾,“林中”之后的停顿愈发强调了“林中”的孤立。由于拥有大量的单音节词,英语很适宜于这种鹦鹉学舌的工作,音步越短,加在每个字母、每个停顿和每个都好上的压力就越大。
带着对黑暗树林的记忆,让我们进入下一诗节:
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,
它灵巧地拍打翅膀,
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,
但它这是仍能歌唱。
Toodarkinthewoodsforabird
Bysleightofwing
Tobetteritspershforthenight,
Thoughitstillcouldsing.
虽说实际上,恰恰这一节尤为阴郁。甚至可以说,这首诗写的是一些非常不愉快的事,很有可能就是自杀。或者说,即便不是自杀,那也是死亡。如果不能肯定是死亡,那么至少,这一节中也包含着死后的主题。在“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”一行中,死后的灵魂对弗罗斯特来说比对但丁更加黑暗。我要大胆说一句,“它灵巧地拍打翅膀”可能是指临终圣礼。总之这首诗讲的是一个人上了年纪,正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。“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”一句这是指他可能会被发配到另外一个地方去,不仅仅是指地狱,“夜”在这里指的是永恒。鸟儿/诗人唯一能做的展示自我之举,就是它/他“仍能歌唱”。
最后的那一缕阳光
已消失在西方,
但仍驻足再听一曲
在那画眉的胸腔。
Thelastofthelightofthesun
Thathaddiedinthewest
Stilllivedforonesongmore
Inathrushsbreast.
在这首诗的第三节,你们可以听到鸟儿在歌唱:你们听见的是歌本身,是最后的歌。这是一个巨大的手势。请看一看,在这里,每一个词是如何是如何延迟紧随其后的另一个词的:
“最后的”——停顿——“那一缕”——停顿——“阳光”——移行,这是一个大的停顿——“已消失”——停顿——“在西方”。
我们的鸟儿/诗人追踪着最后一缕阳光,直至其消失之处。我们在这里得到的是一首表现流连的歌:光的流连,生命的流连。你们几乎可以看见那根手指指向那源头,然后,在最后两行做了一个巨大的圆周运动,返回至讲述者:
“但仍驻足”——停顿——“再听一曲”——移行——”在那画眉的胸腔“。
在”最后的“和”胸腔“之间,我们这位诗人跨越了一个很长的距离。毕竟,他描述的是那缕仍然留在他身上的阳光,而这与树林的黑暗构成了对比。毕竟,胸腔是所有歌儿的源头,在这里,你们与其把这只鸟儿看做一只画眉,还不如把它看做一只知更鸟;无论如何,是一只在日落时分歌唱的鸟:落日在鸟儿胸腔中的流连。
从远处立柱支起的黑暗中
传来画眉的音乐——
几乎是在召唤人们
步入黑暗和悲哀。
Farinthepillareddark
Thrushmusicwent—
Almostlikeacallto